各学院(部):
按照学校迎接新一轮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工作的总体安排,现将组织开展《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实施方案(2021-2025年)》专题学习的安排如下:
一、 学习内容
1.《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实施方案(2021—2025年)》
2.省评估院指导报告PPT
二、 学习形式
以学院(部)为单位,组织集中宣讲。学习对象为各学院(部)全体教职工。
三、 具体要求
1.负责宣讲的人员,需认真学习相关政策文件,准确解读实施方案及相关政策,相关学习材料见附件。
2.各学院(部)请在4月15日前完成专题学习。各学院(部)教学办主任需向教务处质量科(0716-8060606)报备宣讲安排,并使用教务处统一印制的《长江大学迎接新一轮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工作记录本》(会前到教务处质量科领取)做好会议记录备查。
长江大学教务处
2022.4.2