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学院(部):
根据《长江大学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评建工作方案》(长大校发〔2023〕40号)文件精神,为充分了解并展现各学院(部)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近况,学校决定开展报送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进展情况工作。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报送内容
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自评工作开展情况,对于自评工作开展较好的学院,评建办将在《长江大学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工作简报》中发布并进行宣传。
二、材料报送时间及要求
各学院(部)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自评工作开展情况请参照《长江大学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工作简报》中“评估进行时”栏目内容进行撰写,并附自评工作相关照片。2023年12月15日前,各学院(部)将审核评估进展情况以工作简报的形式,发送至评建工作办公室邮箱pjb@yangtzeu.edu.cn,评建工作办公室电话:8060085。
附 长江大学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工作简报2023年第一期https://pg.yangtzeu.edu.cn/info/1015/1248.htm
长江大学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工作简报2023年第二期https://pg.yangtzeu.edu.cn/info/1015/1263.htm
评建工作办公室
2023年12月6日